内提供全部的施工图文件,本合同项目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1、巴城湖修复段总长4.15km,其中3.43km采用板桩护岸,桩顶建设防浪墙,0.72km采用板桩+生态挡墙;鳗鲤湖修复段总长1.03km,其中0.23km采用板桩护岸,0.80km采用板桩+生态挡墙。工程费用估算:约4765.08万元。
2、项目修复挡墙段总长9.65公里,其中淀山湖段总长7.65公里,6.35公里采用板桩挡墙,1.3公里勾缝脱落段压顶拆除重建;汪洋荡总长2公里,采用板桩+生态挡墙,提防修复1.1公里;绿化工程2项,挡墙后侧及生态挡墙内植物恢复及提。工程费用估算:约9510.75万元。
其中设计资质要求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勘察资质要求为: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或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仅限于“设计+勘察+测绘”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是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最多三家(含牵头人在内)。
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自分工。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2.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
2.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2.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2.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2.8、根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有关要求,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合格。(登录“信用中国” 进行查询(全国范围))。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如潜在报名投标人因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准备而导致的无法报名、投标失败等所有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电子交易平台线上递交,线下开标地点为: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1栋)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各投标单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保证不见面开标的正常进行。不见面开标操作流程详见手册:()。
4、投标单位CA签到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日09:30前;投标单位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日09:40。逾期签到或解密的做废标处理,不参与后续环节。